关于规范名誉职务设置的决定
更新时间:2026-03-16 14:39:20点击次数:147次字号:T|T
深个协字〔2026〕2号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中共深圳市委社会工作部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党建引领行业自律、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换届乱象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本会名誉职务管理,健全内部治理结构,经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停止设置“永远会长”名誉职务。对2026年3月前本会授予的“永远会长”名誉职务予以撤销,并改授“荣誉会长”称号。
二、规范名誉职务授予程序。杜绝使用“终身”“永远”“永久”等词;今后名誉职务的授予,将严格按照章程及相应管理办法执行。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个体(私营)劳动者协会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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