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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组员参加商事主体监管业务培训班

更新时间:2015-04-15 17:51:00点击次数:13238次字号:T|T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后续监管,提高基层监管工作人员熟练使用商事主体监管业务系统和业务工作能力,4月9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员会在银湖会议中心举办了商事主体监管业务系统操作培训班。市监管委袁作新巡视员出席了培训活动,市协会楼溟副会长率业务骨干一行6人参加了培训。
袁作新在会上作开班动员讲话。他强调三点意见:一是正确认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意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始于深圳,成于深圳,解决了以往申办营业执照审批多、门槛高、效率低、注册难等难题,大大激发了投资者创业、创富、创新的热情,在全国开了先河,改革效果备受全国关注,实实在在推动了深圳市场经济发展,也为国家的改革做了先行先试的探索。为商事主体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注册服务,营造我市良好的投资环境。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绩列入2014年度深圳市十大民生改革项目,并写入了两会的工作报告,可在全国复制和推广。该项改革监管委广大职工直接参与,凝聚了广大职工的心血和辛勤汗水,大家深感自豪。

(袁作新作开班动员讲话)
二是正确认识职能转变的工作责任。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前,对商事主体监管难度大,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了《深圳市商事主体行政审批权责清单》及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办法,权责清单包括所有履行商事登记行政职能的25个政府部门,共有129个事项,其中需要前置审批的仅为12项,占9.3%,精简了前置审批,其余的全部是后置,共有117项,占90.7%。实现了证照分离,解决了困扰多年监管错位、有审批无监管等难题,确立了权责统一的政府治理市场的新机制。充分发挥“大市场、大监管、大标准、大质量”的体制优势,今后工作重点在转变政府职能上下功夫,进一步整合监管职能,优化监管流程,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构建信用监管、信息监管、法治监管等多位一体的新型监管模式,更好地促进了企业诚信、市场自律、社会自治。确保监管工作不缺位和监管力度不减弱,努力把监管工作引领于全国。
三是扎实做好当前的主要工作。首先要做好宣传工作,让广大商事主体了解企业信息公示的政策,提高企业参与信息公示的积极性,企业公示的信息要有及时性和真实性。其次要提高商事主体年报网上申报的比例,宣传好商事主体被列入异常名录对企业诚信经营的危害和重要性。再次要做好商事主体公示信息的抽查工作,各监管部门依托信息化技术,对照此清单,依法监管,确保监管责任到位,实现监管效能的整体提升。
此次培训班为期一天,课程安排紧密,由法规处、企管处等处室业务骨干参与培训授课,法规处副处长龚小霞解读《深圳市行业监管事项权责清单》,企管处刘荻讲解商事主体年报系统和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的操作规则,姚应高讲解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系统的操作规则等。共有各辖区、监管所等有关工作人员共100人参加了培训。

法规处副处长龚小霞解读《深圳市行业监管事项权责清单》

企管处刘荻讲解商事主体年报系统和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的操作规则

姚应高讲解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系统的操作规则
楼溟副会长表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成功,为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也为协会服务会员提供新方向,协会将大胆尝试,开辟为会员代办年报和注册服务,努力从协会层面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提高商事主体年报率,减少异常名录名单,杜绝无照经营现象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


楼溟副会长率业务骨干一行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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