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营经济促进法》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专题学习会
——深圳市个私协会举办
《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题学习会
5月8日下午,深圳市个私协会组织40余名企业家专题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党委书记、会长曾宏兴主持会议并对《民营经济促进法》条款进行领学宣讲。

会议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于2025年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旨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会议强调,《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填补民营经济领域专门立法的空自。第一次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明确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会议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在公平竞争、拓宽投融资渠道、规范民营经济、提升政府服务、明晰权责等方面进行了创造性的核心制度设计。《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通过,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法治化进程迈入新阶段。
会议要求,市个私协会要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坚守主业、做强实业,加强自主创新,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高企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努力为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多做贡献。要坚持诚信守法经营,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道德观,以实际行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力所能及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多向社会奉献爱心。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贯彻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宪法要求,坚持平等对待、促进发展、规范经营和保护权益的有机统一,核心条款聚焦民营经济健康生存发展情况,回应企业关切,这既极大地增强了我们的发展信心和激发了我们的创新活力,也更有利于促进“两个健康”。大家一致表示,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